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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25-01-09  点击:[]

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按照《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(修订)》要求和《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,艺术设计学院现将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考核小组

转专业工作小组

组长:凌士义

成员:南政、李亮辉、陈伟利、孙中华、孙锐、张振亚、陈萱、李昭远、毕岸洁、解晓辉、孙沛

转专业(转入)考核小组

组长:凌士义

成员:南政、陈伟利、孙中华、孙锐、张振亚

二、转专业工作安排

1、制定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,并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。

2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2025年2月25日17点前提出转专业申请,填写《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,交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。

3、对申请转入的学生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。

三、转专业条件

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受理转专业申请。

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申请转专业。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。

(一)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;

(二)经认定,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学习的;

(三)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
(四)休学创业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。

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转专业:

(一)学习时间不满一学期的;

(二)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;

(三)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;

(四)跨类别的(文科与理科、艺术类与非艺术类),实施高考改革生源地的学生不符合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的;

(五)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办学、软件学院的学生跨学院转专业的;

(六)处分未予解除的;

(七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;

(八)由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;

(九)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;

(十)以河南省当年录取专业批次为准(如果当年本专业在河南没有招生计划,参考最近有招生计划的招生年度),由本科二批录取专业向本科一批录取专业转入的;

(十一)应予退学的;

(十二)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。

四、比例设置

本着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原则,结合我院师资条件、实验室条件和教学组织运行效率等实际情况,我院经研究决定:转专业学生的人数及比例以该年级该专业的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基数,各专业转入学生的比例控制在该年级该专业额定班人数的15%以内。

五、考核方式

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成绩审核。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≥3.5者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,申请转入新专业时经转入专业认可可免于考核;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<3.5者,我院将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,考核时间定于2025年2月26日—27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考核方式为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测试,由转入专业系部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学院予以批准申请。

转专业工作咨询方式: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办,电话:62506048

艺术设计学院

2025年1月6日

关闭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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